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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 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03-28 18:30:36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缅怀先烈先贤,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按照省、市文明办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爱国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宣传普及节日习俗,丰富节日文化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家庭观,营造文明、进步、和谐的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永清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到烈士陵园祭扫、献花和宣誓,举办公祭仪式,重温入党誓词,礼敬先烈先辈,追忆革命精神,继承先辈遗志。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廊坊文明网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充分发掘清明节日内涵,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设置集中焚烧点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3、开展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广泛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等活动,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广泛开展家风家训传承活动。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举行中小学生征文演讲、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等,引导学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在街头、社区、公墓外、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广泛开展慰问军烈属活动,为军烈属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组织志愿者参与交通疏导、紧急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植树护绿活动,共同营造“蓝天碧水绿地”良好生态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要在旅游景点悬挂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旅行社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文明游览,安全出行。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要制定活动方案,设计活动项目,创新活动载体,精心组织实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2、强化宣传。要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节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活动的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大力宣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展示传统文化魅力,营造浓厚的民俗节日氛围。

  3、加强协调。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努力为群众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务于4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图文资料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在《文明永清》报纸、文明永清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展示。

  联 系 人:赵红苗

  联系电话:13231618167

  报送邮箱:yqxwmbxxbs@126.com 


         

 

永清县文明办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