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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20-05-15 10:10:14

 为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根据《廊坊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廊文明〔2017〕2号)有关规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永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第二届永清县文明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分为第二届永清文明家庭推荐认定活动、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和文明家庭帮扶礼遇活动等3项活动。

(一)文明家庭推荐认定活动。(活动时间:2020年5月中旬—2020年6月下旬)

1.成立组委会。成立第二届永清县文明家庭主题实践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等部门为组委会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2.层层推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首先逐级开展文明家庭认定活动,要制定方案,开展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候选人推荐认定,上报名单同时要将开展活动的方案、活动图片、视频、工作总结一同上报。各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向县组委会推荐文明家庭,每个乡镇推荐5个,县直各单位推荐数额一般不少于2个,若选树典型事迹突出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额。推荐候选家庭要达到以下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

(3)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4)守信做事、以诚兴业;爱岗敬业、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廉洁家庭、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奉公。

(5)家教良好,家风淳朴,弘扬传统美德,家庭成员孝老爱亲,家庭和睦。 

(6)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可从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家庭中优中选优,相关荣誉称号包括:获得最美永清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县妇联表彰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县级党政机关、其他群团组织表彰的全县性荣誉称号的个人所在的优秀家庭;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所在的优秀家庭等。

3.严格把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要认真征求其所在乡镇、单位、社区(村)及纪委、公安、信访、法院、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家庭无异议后,并向县组委会提交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和一份总体推荐报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县级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4.申报材料。推荐单位于5月20日,将推荐家庭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县组委会办公室。包括①推荐家庭的推荐表;②征求意见报告(加盖公章);③工作生活照5张(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像素和分辨率较高);④文明家庭视频资料;⑤文明家庭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情况相关佐证材料;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方案、活动图片、视频、工作总结。

5.组织评审。5月下旬,组委会对各相关部门推荐的候选家庭通过评审会、公众投票等形式进行评审。

6.媒体公示。6月上旬,将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7.确定名单。6月中旬,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第二届永清县文明家庭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领导审定。

(二)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时间:2020年6月上旬—2020年7月中旬)

坚持评选和宣传同步进行,县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家庭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文明家庭体现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推动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1.投票宣传。5月下旬,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候选家庭事迹材料,在网络媒体设置投票页面,组织全县居民群众进行投票、评议、点赞。

2.媒体宣传。6月份,县级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评论言论、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候选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移动媒体优势,扩大宣传效果。

3.社会宣传。6月下旬至7月中旬,制作一批文明家庭公益广告、文明家庭画册和书籍,展示文明家庭风采。

4.文艺宣传。7月上旬至中旬,编排制作文明家庭文艺作品,推出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热潮。

5.组织参观。7月上旬至中旬,组织文明家庭代表到廊坊市法治宣传中心参观,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三)文明家庭帮扶礼遇活动。(活动时间:2020年7月中旬后常态化开展)

1.志愿服务嘉许。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通过结对帮扶、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生活困难的文明家庭提供送温暖、生活救助等服务。

2.庆典活动礼遇。以重大节日、传统节日为契机,邀请文明家庭出席重大节庆庆典、重大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

3.社会尊崇礼遇。鼓励各相关单位聘请文明家庭担任单位和辖区居民巡访员、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等。  

4.医疗保健礼遇。协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文明家庭提供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各相关部门将推荐候选家庭有关材料于5月22日前报送邮箱:yqxwmb@126.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地点:县文明办(县委337房间)《永清县文明家庭推荐表》电子版可登陆公共邮箱yqxwmb@163.com(密码:wenmingban337)下载。联系人:崔天硕,电话:18731658694。

 

 

 

 

中共永清县委宣传部

永清县文明办

永清县妇联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