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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清县综合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实施方案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05-20 10:18:56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文明校园水平,加大全县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主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实现学校周边“道路畅通、学生安全、文化健康、环境整洁”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为文明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交通秩序整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5、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7、在县城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

1、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清理整治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三无”食品;加强学校周边午托班、托管班、“小饭桌”的日常监管,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

2、开展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活动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专项整治。取缔校园周边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门店及流动商贩、无证照摊点。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小超市、文具店等,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等。

3、开展未成年人禁烟专项宣传整治。组织未成年人禁烟宣传分队,定期定点在中小学周围附近向广大市民、零售客户发放法制宣传页,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同时,在卷烟零售店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警示语标识,并联合公安、工商和食药监等部门,采取“错时查、突击查”的方式,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4、开展中小学周边医疗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对非法行医坚决取缔,对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严厉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巡查,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村医形成三级防护网络,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为中小学校园周边营造一个健康的医疗环境。

责任单位: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

(三)突出文化娱乐整治,确保文化健康

    1、依法清理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取缔“黑网吧”和“黑电子游戏厅”。

    2、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非法出版物,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3、整治音像店、书店,查处学校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不良游戏软件等行为;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防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

(四)突出社会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

1、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讲座、模拟教学等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校园欺凌、校外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引导。

2、开展新闻媒体未成年教育保护宣传。在《文明永清》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介上开设“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宣传”专栏,系列刊发交通安全、文明礼仪、消防安全、法律普及、食品安全等教育知识,广泛宣传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新闻,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家委会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或“开放周”等活动,形成家校联手育人的风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让校外教育队伍对学生开展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在节庆日、寒暑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接受教育,丰富知识,开阔视野。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和食品药品监局、县烟草专卖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18年各部门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程。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有关责任单位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每周都要对校园周边检查,及时查处出现的问题,县创城办督导组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员,及时将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有关职能单位,各有关职能单位每月将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对校园周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督促问题整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文明办对县直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并组织媒体对整治效果差的现象进行媒体曝光。县电视台、《文明永清》报纸、各类网络媒体要开设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