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文明网
为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和践行《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7日,我县以星期六文明行动为契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3000余名志愿者,深入公共场所、生活小区、乡镇村街等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掀起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热潮。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萍深入实地指导《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工作
公共场所集中宣传
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们来到县明珠超市、五彩音乐广场等公共场所,摆好宣传台、拉起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永清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并进行耐心讲解《条例》内容,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在永清落地生根。
生活小区集中宣传
县检察院、税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单位深入75个生活小区,耐心地为小区居民讲解和宣传《条例》内容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居民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乡镇村街集中宣传
全县各乡镇和村街的志愿者在政府门前、村民中心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耐心为村民讲解《条例》内容,引导村民告别陋习,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
公益广告集中宣传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利用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宣传展示《条例》公益广告。
此次活动,共发放《条例》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