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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07-16 10:24: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扶”工作部署,推动各行业提升服务效能,培树文明新风,县文明委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组织各行业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培树宣传一批行业示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更好地凝聚起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永清的精神力量。

二、参赛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窗口。

(一)党政群机关科室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科(处)室。

牵头组织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区、办)

(二)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物价、城市管理、文化、新闻出版、安全生产、土地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17个系统的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牵头组织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服务行业系统主管机关及其职能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和基层窗口单位

县商务局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零售行业,酒店住宿和餐饮行业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商务局

县中石化、县中石油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加油站。

牵头组织单位:县中石化、县中石油

县供销社机关及供销系统基层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供销社

县旅游局机关及县内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旅游行业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旅游局

县保险行业协会及所属的保险行业各网点

牵头组织单位:县保险行业协会

县百川燃气公司、县水务局、县园林环卫处、县房管局机关及所属的燃气、自来水、环卫、园林、房管、物业管理系统基层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百川燃气公司、县水务局、县园林环卫处、县房管局

县供电公司机关及所属的电力系统基层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供电公司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负责管理的公共交通、长途客货运、出租汽车等管理及服务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县邮政公司机关及所属的邮政系统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邮政公司

县工信局机关及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和所属电信行业基层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工信局

县银监办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系统各单位、各网点。

牵头组织单位:县银监办

县卫计局及所属的医疗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牵头组织单位: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机关及所属的养老和殡仪行业各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县民政局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及所属各窗口服务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

三、竞赛内容

广泛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

(一)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快速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期限内办结。(3)办得好。有意见簿(箱)、固定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和高效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有记录,群众满意。

(二)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流程规范,无随意性和粗放式服务,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

(三)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生活区、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有序,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轮椅、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展示行业规范和文明服务公约。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含针对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四、时间步骤

创建竞赛活动由县文明办统一协调,各牵头单位分别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启动阶段(7月下旬)。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细化、量化竞赛内容和评定标准,制定本地本行业的创建竞赛活动办法。各牵头单位将本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文件形式于7月25日前报县文明办。

(二)竞赛推进阶段(8月至11月底)。每1个月为一个创建竞赛周期,由县文明办和行业系统牵头单位组织单月考评,并分级联合颁发流动红旗。8月5日、9月5日、10月5日、11月5日前,各行业系统牵头单位将确定的该周期流动红旗名单报县文明办,名单在《文明永清》报纸公布,由县文明办和行业系统牵头单位联合颁发流动红旗。县文明办联系电话:15932607502,联系人:魏晴宇。

(三)总结宣传阶段(12月底)。在全县遴选确定20个2018年度县级“创建竞赛优胜单位”、20个“创建竞赛先进个人”、10个“创建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县文明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在县文明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县文明办负责竞赛活动的总协调,各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要建立系统和行业竞赛活动的工作机构,并做好条块结合的协调工作,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竞赛活动动态,确保竞赛活动情况上下贯通。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通过督导、抽查、暗访,保证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竞赛氛围。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领行业创建,不断激发竞赛热情。对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纠改不到位的机关和窗口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要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与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级机关和行业窗口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形成创建竞赛热潮。


附件:“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永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一、时间

从2018年8月开始,每月确定1次,至11月结束,共确定4次。

二、数量

由各行业牵头单位根据参加竞赛活动的窗口和单位总体数量确定流动红旗数量,每次比例控制在10%左右。

三、流动红旗样式

县文明办负责设计提供概念版式后,各单位自行确定流动红旗的材质、大小和悬挂设置方式。流动红旗落款为“永清县文明办。

四、确定要求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所分管的全部行业单位一并纳入创建竞赛活动。

参与“提质提效、文明服务”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情况,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