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文明网

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02-22 14:23:44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写报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反映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经验、新举措,现就做好相关信息编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会议情况,本辖区本系统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重大活动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等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注重时效性。信息要坚持第一时间报送,原则上开展活动或启动工作的当天报送,以利于及时汇总上报。

  2、注重创新性。报送的信息要反映本地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举措,突出本地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新实践,展示本地本单位工作的新亮点。

  3、注重完整性。报送的信息要做到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既要反映工作和活动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题、规模、做法、成效以及工作经验等,还可以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梳理提炼、略作分析论述和总结评价。动态类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文字一般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图片2-3张;经验类信息字数控制1000字以内。

  三、信息采用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经县文明办整理汇总后在县《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刊发,并择优推报省、市文明办。县文明办将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和领导批示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其中,被县《精神文明建设简报》采用的记0.5分,县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记1分,被市《精神文明建设简报》采用的记1分,市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记3分,被省《精神文明建设简报》采用的记3分,省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记5分。

  四、报送方式

  信息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通过电子邮箱报县文明办。联系人:赵红苗,联系电话:13231618167,信息报送专用邮箱:yqxwmbxxbs@126.com。

  五、有关要求

  精神文明建设简报是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县直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职为责任人,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2月24日下午3点前将《永清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联系表》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文明办(县委337房间)。县文明办将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年底前,根据供稿数量、省市县采用情况和领导批示情况,评选出优秀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并进行通报表扬。



附: 永清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联系表.doc [下载]



永清县文明办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