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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永清县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清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03-08 15:46:02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省、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暨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全县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8〕3号)、《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河北省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的通知》(冀文明办〔2018〕7号)、《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廊坊市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的通知》(廊文明办〔2018〕10号)工作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组织开展 2018 年永清县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永清县委宣传部、永清县文明办、永清县教育局、共青团永清县委、永清县妇联

  二、实施步骤

  (一)征集推荐(3—4月)。县文明办将在文明永清报纸及微信公众号征集启事,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媒体公布,从中筛选符合主题的优秀作品向市里推荐。4月15日前,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各择优推荐 1-2 首童谣作品;县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各择优推荐3首童谣作品(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至少推荐5首)参选。

  征集优秀童谣主题:(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敬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二)围绕“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新征程”、“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永清新征程”,反映未成年人学习践行“西柏坡精神”、“塞罕坝精神”等河北文化精神,抒发爱家乡、爱河北、爱廊坊、爱永清真情实感的优秀童谣。(三)反映我县未成年人参与“善行河北·美丽永清”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和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的优秀童谣。童谣必须是我县作者的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2016年至今),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国家、省、市、县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

 (二)评审确定优秀童谣(5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5月5日前,评选20首优秀作品报市文明办,并根据各单位报送作品情况,评选出一批优秀组织单位。

 (三)集中宣传推广(6—12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适时汇编《2018年永清县优秀童谣作品集》,并在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展示宣传。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1、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推广传唱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把优秀童谣传唱与校园文化、课堂学习、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利用课间、班队会等时间,组织少年儿童自编自演优秀童谣节目,抒发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志向和心声;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载体,推广展示优秀童谣。年内,各学校要组织 1 次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

  2、依托各类活动阵地推广传唱活动。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要把优秀童谣传唱纳入社团活动、少儿文艺演出节目中,通过多种方式展演优秀童谣。

  3、组织社区、村街开展推广传唱活动。由县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各社区(村)紧扣区域工作实际,结合社区广场文化演出、群众性文艺活动、家长学校等,把学唱童谣融入其中,邀请群众、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参与,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社区 QQ 群(微信、微博)等形式,推广优秀童谣,并组织少年儿童传唱优秀童谣。

  4、运用各类节庆日开展推广传唱活动。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在组织开展的“我们的节日”等节庆日活动中,要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把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在“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要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广泛传唱歌颂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歌颂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歌颂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童谣作品。

  5、要依托各类宣传媒体开展推广传唱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期刊、网络、电视、电台、车载、楼宇媒体等宣传媒体,开办专栏,形式灵活地推广传唱优秀童谣,适时宣传报道各单位的学习推广、传唱展示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中央、省、市7部门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建文明县城的必测条目。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纳入2018年本地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同时,要面向全社会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组织动员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三)做好作品推荐。对推荐的作品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要认真填写《优秀童谣推荐表》(见附件),4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推荐作品统一报送县文明办(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邮箱)。各单位推荐报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县级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

  (四)加强活动宣传。各类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童谣征集推广活动,要重点组织好2018年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网页网址在本地本部门新闻媒体的推广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在3月10日-5月25日期间,通过单位推荐、个人推荐、网民推荐方式,登录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页(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投稿参评(注:中央7部门组织开展的2018年全国优秀童谣评选,作品可通过两种途径报送参评:各省统一推荐和社会各界投稿)。

   联系人:赵红苗,电话:13231618167,地址:县文明办(县委337房间),邮箱:yqxwmb@126.com。



永清县委宣传部             永清县文明办




永清县教育局               共青团永清县委




永清县妇联

2018年3月8日





《优秀童谣推荐表》下载

通知推荐优秀童谣作品.doc
  66e17593906d6b2ced631c35f09935e3.doc (35.50 KB)